“中国拍卖aa级企业”、“全国质量、服务诚信示范单位” 、“原许昌市拍卖行” 友情链接: 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荣誉证书
1、委托拍卖
核实委托人提供的资料,查看标的并签订《委托拍卖合同》。
2、拍卖人为客户策划拍卖事宜及促销方案。
拍卖人为客户策划拍卖事宜及促销方案。
3、拍卖公告与展示
(1)通过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介发布拍卖公告;
(2)展示拍卖标的;
(3)竞买人查看拍卖标的,了解拍品的真实情况。
4、组织召开拍卖会
(1)凭有效证件填写竞买登记表,交付一定数额的拍卖保证金并领取号牌;
(2)竞买人现场竞价;
(3)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;
(4)当场签署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和《拍卖笔录》。
5、拍卖标的交接
(1)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拍卖标的价款及佣金;
(2)领取标的;
如果拍卖不成交,无息退还拍卖保证金。
(3)我公司或相关委托单位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等。
top↑
主页
|
关于我们
|
联系方式
|
在线委托
|
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|
留言反馈
河南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.